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成立于1986年6月, 20多年来一直遵循“行业代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的工作宗旨,积极开展“服务企业、发展产业、规范行业”的各项活动。
2000年6月,国务院颁发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即18号文),同年12月1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即54号文)。自2001年起,根据原国家信息产业部和市信息委的授权,承担软件企业认定与软件产品登记的工作。至今,共认定软件企业数达1800多家,认定软件产品数近5000个,服务受到主管部门与上海市软件企业的一致肯定。
1. 软件企业认定
软件企业认定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将企业认定为软件企业,并赋予其享有专属于软件企业的优惠政策的一项专门活动。
2. 软件产品登记
软件产品登记是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经过登记的软件产品,国家给予其生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