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是国家版权局中国软件登记中心认可的上海地区软件著作权申报代理机构。自97年以来为本市软件企业代理办理软件著作权申报工作;申报软件著作权是企业对自主开发知识产权产品的法律保护,也是企业利用专利资源的一个标志。同时,企业拥有软件著作权后可在申请、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项目成果转化、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等工作中作为有效的证明材料。
1. 软件著作权登记
办理登记软件著作权可按照登记手续的要求准备好需提交的全套材料,经核实后直接递交北京中国软件登记中心。根据中国软件登记中心的工作时间安排,自寄达材料起一个工作月后可获得"受理通知"书(此件可视为版权证书有效证明材料办理各类认定申请),二个工作月后可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2. 著作权登记费资助
为支持本市软件企业和个人申办软件著作权,上海市科委于2002年2月颁发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办法,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是上海市科委、上海市版权局指定的上海软件著作权登记费资助结算机构。凡获取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的企业和个人,可按照结算办法提供相应的材料获得登记费用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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